【寫在最后】
·就考古發現,中國殉葬制度最早始于殷商。詩經《國風·秦風·黃鳥》中,以黃鳥諷刺秦穆公以人殉葬,惋惜秦國從殉的三位優秀人才。
·西漢以后以陪葬替代殉葬,帝王喪葬后其嬪妃可有改嫁的機會。在唐代,有子嗣的嬪妃可隨子嗣前往封地,沒有子嗣的嬪妃多會被安排守陵、遣散或出家。
殉葬制度至遼代再度興起。元代以予以殉葬女子表彰,至明趨于頂峰。明英宗時期,曾下遺詔「 殉葬非古禮, 仁者所不忍, 令妃不要殉葬」。然清朝再度啟用,直至康熙時發布禁令,從此再未出現人殉之事。
博士一分鐘,姿勢漲不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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